内容摘要:马克思将社会权力理解为来自于客观社会生活领域中人对于人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青年马克思以私有财产的社会统治为核心线索,不断加深对人类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研究并逐渐确立社会权力思想的理论框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异化劳动为线索阐述了社会权力理论的动态结构,并且从对象性活动原则出发,将社会权力理解为人类劳动对异己社会力量的不断创造和扬弃的过程。这一逻辑框架贯穿于马克思日后成熟时期的著作之中,并在马克思的历史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进一步展开。
来源:《西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作者简介:潘乐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