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中马所成立了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复试阶段,由我所成立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复试小组成员由五名或五名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
三、招生人数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院部下达我所的招生计划数,我所今年共招收6-7名博士研究生,其中1名为我所申请的全院统筹名额,根据院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为准,在前期的申请审核制预录取3人,故招收名额剩余3-4人。根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所报考上线生源情况,我所将择优遴选,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总体控制在 1:2。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考查考生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形式是口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
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关于此项考核工作我所不再做其它要求。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0.6+综合素质×0.4(即复试满分为60+40=100)。
(五)考生若有能证明个人学术能力和学术经历的相关材料,可于面试当天带来,材料上交后恕不归还。
(六)每位考生合计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 +复试成绩×60%。(总成绩为百分制)
我所将按照复试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我所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信息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5月14日(周二)13:30
复试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上海社会科学院323会议室
(详情请留意研究生院或我所网站的具体复试通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招生体检
按照我院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招生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在复试完毕的一周内,工作日凭体检通知单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100元,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问题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21-33165031(院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021-63867978(中马所办公室)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