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由式民主”的内在批判
--丹麦哲学家阿斯格·索伦森与我院科研人员进行学术研讨
2010年8月31日下午,丹麦阿尔胡斯大学教育学院哲学系的副教授阿斯格·索伦森(Asger Soerensen)做客我院,发表了题为“自由式民主—一个由诸多矛盾理念构成的理想”(”Liberal democracy – An Ideal Constituted by Conflicting Ideas”)的报告,并与邓中心、政治中心等单位的研究人员进行讨论。院党委副书记、哲学所所长童世骏研究员主持了报告和讨论。
索伦森在报告中指出,尽管自由式民主在今天往往被认为是民主的最好最成熟的形式,但构成“自由式民主”(liberal democracy)理念的两个成份即“自由主义”与“民主”之间,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紧张和矛盾。索伦森教授的演讲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介绍自由主义与民主在政治上的不同取向,其次是展示自由主义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意义,最后则表明自由式民主的内在张力及其应对方案。他指出,对自由主义应该从古典欧洲意义上出发,而不应该从美国语境下来理解。在某种程度上,美国对自由主义的理解与欧洲是恰恰相反的。比如,美国前总统里根在1981就职演说上的名言,“政府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政府本身就是问题之所在”,往往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心声。然而,里根却是共和党人,而从古典意义上说,共和党应该更倾向于民主而非自由。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的,它对政府不重视,对国家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而把自我或私密性看成是核心的价值。但自由主义又是普遍主义的,重视每个个体使得它解放了诸如奴隶、黑人之类的弱势群体。与之相对,民主发源于法国大革命,它强调的是友爱和团结。民主可以克服自由主义的原子化散漫倾向,但民主本身却有可能陷入封闭的团体主义,而这又需要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来弥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主义与民主的结合是扬长避短之举。不过, 索伦森教授在最后特别强调,要维持自由主义与民主之间的既矛盾又互补的关系,更好的方式可能并不是自由式民主,而是社会式民主(social democracy),也可以说是把民主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社会主义与民主都强调友爱、团结,对自由的理解也相同,而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又克服了民主的狭隘性。
索伦森演讲后,与会人员与之进行了讨论。邓中心的程伟礼研究员提出,中国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等人的主张从“科学”与“民权”并举向“科学”与“民主”转变,可能也涉及对民主的自由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不同理解。童世骏研究员谈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之所以分裂的一个原因,可能是“民权”这个词既可以按自由主义方式理解为“人权”(human rights);又可以从民主原则出发理解为“人民权力”(people’s power)。也就是说,聚集在“民权”旗帜之下的人们,本来就并非追求同样的社会目标。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杰研究员说,在当今中国,许多人在谈论民主时往往按照美国的方式来理解民主,也有许多人以为存在着统一的“西方式民主”,索伦森教授的报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民主的多样性。但他对索伦森所主张的“社会式民主”在西方实现的现实条件,提出了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