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访问量:1185

为做好我院2021年上海市及上海社科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根据我院关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和现实条件,特制定此评选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优和院优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全体在院研究生总数的约5%10%。具体名额将发放到各个班级。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德修养良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四)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六)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七)申评市优秀毕业生的,必须在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院期间有过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

2.在院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或实习就业过程中出现有违诚信行为;

3.因个人原因而延期毕业的;

4.研究生院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工作组

研究生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后附名单)。其中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评审;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发布评选通知方案、整理、汇总评审材料并进行初审。

(二)个人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主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附件一)后,将纸质版交给各班班长;并将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录入至我院 管理系统)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应纸质版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各自班长。 由学工办负责评优工作老师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交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2.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

1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

2)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正式发表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第一页(或者带有作者姓名页)复印件,会议论文证明复印件,专著封面、封底及版权页等复印件以及专著提要等有效证明材料;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参加的课题小组负责人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89月至2021331

3.班长及党支部书记组织班委对递交申请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进行初评,并由班长填写班组推荐意见,班长、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将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真老师处。

4.评审工作小组将各班初审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材料汇总初评后,由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讨论,审核上海市和上海社科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7天,并同时征求各研究所和导师意见。没有不同意见的,研究生院将上报院部审核同意并制作荣誉证书。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将上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并领取荣誉证书。

(三)时间安排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时间为4月初至5月底,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331日 通知2018级学生班长、党支部书记召开联席会议,布置评选工作;

2. 41日-49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主填写各班班长组织班级研究生填写《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附件一将纸质版交给各班班长;并将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录入至我院 管理系统)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应纸质版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各自班长;

3.412-15日 由班委和党支部委员开会讨论,根据本班所给名额民主推荐市、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并由班长填写《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上的班组推荐意见,班长、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4. 420  各班班长将市、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及相关纸质材料、会议记录等一起报给研究生院学工办;

4. 5月份 召开研究生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市和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5. 5月份 研究生院将上海市和上海社科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同时征求有关研究所及导师意见;

6. 5月底 研究生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上海市和社科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由院长签发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制作证书。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中,各班委应运用好赋予的权利,必须掌握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2.凡在三年内获得过由研究生院认定的院级及院级以上表彰(如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等)的研究生,均为此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候选人(不占用本班级名额)。

3.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是为了鼓励研究生通过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专门人才。通过评选,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动力,形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要防止出现为评而评、漠不关心、互不服气,甚至拉选票、匿名举报等现象。如发现违反评选工作有关规定的现象,研究生院将在调查核实情况后,取消有关人员的评选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4.各班级所在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班委做好这次评选工作,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评选的监督工作。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党委汇报。

五、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各环节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则通知其用人单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有不能按时毕业,或毕业论文抄袭作假,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等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六、奖励办法

1.对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2.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将归入本人档案。

七、研究生院对此次评优进行解释。

希望全体研究生共同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次评选工作。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1330


附件一:上海市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优秀毕业生自我评定表(2021年).xls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市及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

 

 

一、评审领导小组

  长:朱平芳

   员:侯伟东         

            邹利娟  孙汝卿

        

 

二、评审工作小组

  长:侯伟东

副组长:刘   

       员:曹立晨、曹馨月、曹显云、卢地生、马艺媛、苑睿钊、朱乐兵、底  晶、高晨健、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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