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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们在与本报记者的交流中,从两份报告中的一个个关键词说起,对上海司法系统给予很高的期望,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立案难,难在哪里?司法公开,从什么方面来公开?法官、检察官出现流失现象,如何保持队伍稳定?种种问题,都反映出当前上海乃至全国司法系统所面临的困惑。而解决上述问题,除了顶层设计,更需要我们自己去逐步探索,在探索中突破,找到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立案难、执行难
【摘要】针对“立案难”问题,树立科学的司法政绩观,正确把握审判质效评估考核导向,开展纠正一些法院年底不收案或限制立案的专项治理。针对“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管理,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徐澜波委员:今年“两院”报告数据详细,说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态度非常扎实。虽然无法从报告中看出一审民事案件审结的调解率,但法官不能为了调解而调解。自己很高兴看到法院工作报告中关于立案难和执行难的专项治理。立案、执行上的困难会影响法律公信力,建议建立立案执行专项的长效机制,比如跨省采用限高令等。
司法公开
【摘要】2013年10月,上海高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全市法院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司法信息。
叶青代表:法院要突出司法的公正性,必须要确保司法公开。本市去年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件好事,但是一定要做实,应当通过多渠道宣传,让全市人民都知道,而现在这点做得显然还远远不够。对于三大平台,还只是在法律界有一定知晓度。
同时,要想推进司法公开,还要进一步扩大民众参与司法的途径和方法,如对于一些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可以通过微博、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形式向公众展示庭审; 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让非精英身份的各阶层民众代表直接参与到审判中,增强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话语权。
来源:《上海法治报》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