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供给角度看,有必要抓住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创新监管等,不断提升政策的可得性、覆盖面,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能够真正惠及企业。
如盈利难。民企盈利压力主要源自供需失衡和市场“内卷式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一些企业盈利空间压缩后往往会采取裁员降薪等措施,导致社会就业压力上升。有鉴于此,相关金融机构不能简单提供资金支持,而应学会“融智”,帮助企业盈利,与企业共同发展,让金融政策发挥更为实质性的效果。
如融资难。大量初创型民企难以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而私募基金更偏好选择风险程度较低的少数头部公司或独角兽项目。金融机构业务数字化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如资金使用难。目前,银行采取的受托支付贷款方式限制了科技型企业使用贷款支付工资,造成信贷服务供给与民企发展需求之间不匹配,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和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加大民企挪用和借贷其他资金的风险。
如回款难。长账期是中小民企面临的突出问题,不仅账期长达半年,结算时还往往不使用现金,只给商业承兑汇票,兑现又需延迟3至6个月。这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难以生存。
新形势下,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有必要推出具象化、突破性任务事项,使政策方案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大动能。
第一,建立共担风险、共创商机、共享价值的银企新型合作关系。从价值链金融视角出发统筹解决企业负债端与资产端问题,为企业优化资产配置提供财富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让企业具备盈利能力。
第二,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完善担保增信、再担保服务,优化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提供“股债贷保担”综合融资方式;鼓励跨所有制企业股权合作,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第三,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优化对银行向科技型民企发放贷款的监管考核规定,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对科创金融服务实行单独的放贷考核政策,放宽企业资金使用限制。建立跨部门信用违约信息交换机制,优化民企信用修复和服务机制,让信用好的民企不需抵押、担保或联保也能获得贷款。
第四,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将应付账款管理和清欠纳入央企、国企和政府部门考核项目,确保中小民企如期收到销售回款、银行安全贷出资金。
还应看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约束力不强等现象,导致相关举措未能达到预期成效。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以政代法”、矫枉过正等问题,干扰民企正常经营活动。
下一步,除精准纾困之外,还应为“急而盼”的企业送去发展的“源头活水”,从“企业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企业”,健全涉企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来源:解放日报,日期:2025-02-18
作者:孙立行,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