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之一,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部署。
上海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上海始终牢记总书记的重托和首提地的使命职责,不断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融入人民城市建设各方面,奋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探索人民民主新路、发展人民民主形式的创新创造史。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本刊联合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宣传部、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构筑制度载体、解决社会矛盾、统一战线、上海人大的实践探索等维度推出一组智库文章,供读者学习时参考。
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型民主形态;另一方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有利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历史唯物主义依据。
社会是在矛盾中运行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形成与演化有其客观的物质条件及社会基础,最终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关系的有效调整而得到化解,这也是党和国家把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要任务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会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建设。如果任由人民内部矛盾自行演化,矛盾的不断叠加与积累就可能形成社会隐患和政治风险,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步向前。要在制度上、理念上和方法上进行改革创新,形成准确理清不同矛盾间主次关系的能力、准确分清矛盾主次方面的能力和准确认清矛盾转化条件与机制的能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的民主政治新境界,突出体现了党的领导艺术和高超的执政水平,是新时代克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为了避免复杂且多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阻碍党和人民事业继续向前推进的消极因素,就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的功能作用。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立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包容各类社会群体、协调社会各方关系、整合各式社会力量,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聚焦到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上来,在解决主要矛盾的过程中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首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疏解人民内部矛盾。多样的民主渠道、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有序的民主参与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防止了社会矛盾的外溢和扩大化,促进形成井然有序的政治局面,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良好的秩序基础。
其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在维系全社会有序和谐的同时,深度的协商互动、意见的充分表达和全方位的共识凝聚机制可以促进形成团结向前、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党群关系、民族关系、区域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产业部门关系以及海内外同胞关系,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再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汇聚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加强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民主机制建设,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创造政治制度保障,有利于激发各行各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势能和制度优势,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不竭的人民力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应对新时代新征程道路上面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既能为应对迫近的社会问题提供破解之道,也能为解决长期问题提供制度性支持;既能帮助克服人民内部各方面的矛盾,也能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只有坚定不移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地让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才能真正做到发展与改革为了人民、发展与改革依靠人民、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为人民共享。
来源:上海宣传通讯,2024年09月23日
作者:魏翊,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