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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汪怿: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日期:2024/08/06|点击:12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理解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变革创新组织、造就创新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动力。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列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理解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变革创新组织、造就创新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动力。

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地位

一要赋予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在创新 配置中的主导权。落实发挥企业在产学研上的主导角色,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主体。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科研组织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支持企业常态参与重大科技、重要产业战略和项目决策,建立企业与主管部门畅通对话、信息获取、定期咨询机制,逐步提高企业决策话语权重。

二要赋予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导权利。要遵循创新发展规律,在创新过程和创新组织中,赋予和保障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项目、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角色和自主权、决定权,赋予企业和科研团队在技术路线选择、资金使用、团队组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赋予企业家更多 调配权、产业联盟建设权、产业标准制定话语权,赋予企业科技创新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使用处置、利益分配权,加速推进研究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要坚持“四个面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革国有企业考核机制,把科技创新作为衡量企业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投入、重大创新成果产出、行业技术地位等指标的权重,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产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国有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链主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加快锻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队”、产业创新的“硬力量”,努力成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的需求提出者、创新组织者、技术供给者、市场应用者,成为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保障国家科技安全和产业安全和创新发展的引领者。

二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加强引导服务,落实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开展自主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

三要坚持“专精特新”方向,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项目、人才计划、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瞄准细分领域,抓住产业链盲点和转型升级堵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研发创新,培育颠覆性技术、前沿产业、未来产业的新技术突破点,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更多独角兽、单项冠军、隐性冠军企业,形成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让专精特新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探路者”、创新变革“轻骑兵”、未来发展的“引爆点”、产业发展的“枢纽点”。

四要坚持“融通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加强策源方向指导,提升战略规划能力,预测科技风险安全,聚焦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前瞻性布局相关基础研究,通过研发合作、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式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设,让企业真正勇立科技前线,扛起市场风向的大旗、吹响攻占技术堡垒的号角。整合集聚创新 ,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创新灵活性,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创新生态,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对接和大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协作、 共享和系统集成,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培育扶持具有创新前景和商业潜力的科技企业梯队,打通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的梯度成长链路。

变革企业科技创新组织

一要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建立政府指导、领军企业牵头主导的产业发展委员会,建构产业创新引导政策,进一步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大前瞻布局、深度布局力度,打造战略前沿技术和未来技术应用场景,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企业中央研究院、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医学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牵头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产业技术联盟、产业发展联盟,支持大型企业深度参与重大需求场景的任务设计和创新公地建设,依托领军企业创新链供应链、共同创新平台、共享发展场景,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创新。

二要聚焦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领军企业牵头主导、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中央研究院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实验室平台建设,共建未来产业研究院、颠覆性技术研究院等高层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构筑以龙头企业为牵引、高校院所广泛参与的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群,深入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建立支持企业前置性参与重大创新场景建设,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推动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加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产生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并产业化。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 、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积极探索企业牵引的“四链融合”机制,形成各类创新主体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格局。同时,还要支持企业主体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全球治理,包括全球产业、科技创新的联盟组织、标准规范、网络建设等多方面工作。

造就企业科技创新人才

一要造就战略企业家。充分认识到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大作用,把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环节,培育具有敢于创新、乐于创新的战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富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战略决策咨询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决策与管理。

二要培育产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一方面,给予产业创新领域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要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亟待攻克的问题,加大“揭榜挂帅”力度,完善挂帅“榜单”、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规划指南、可行研究路径、项目初期评审等流程,支持产业科技领军人才领衔出征。着力建设“优势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创业人才”紧密结合互动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行“创新基地、产业基金、实训基地、创新联盟”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加快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营造与升级。另一方面,要加快卓越工程师培养,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大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力度,打造符合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的产教融合联合体,深化“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培养模式改革,共同开展“政府引导、企业出题、校企共答”多主体协同、具有产业特色、有组织的产业领域工程人才培养。

三要建设重点产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加大先导产业人才引育力度。发挥领军企业的平台作用,引进行业顶尖人才、关键岗位人才,赋予核心企业海外引才自主认定权,对高精尖缺人才在落户、安居、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制定产业人才培养方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推动育人模式和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对接。另一方面,加大未来产业人才引育。同步规划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聚焦颠覆性技术、前沿领域、核心支柱,把握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趋势,探索设立未来产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超前储备引领未来发展的人才 。

 

来源:文汇报,2024-08-04    

作者汪怿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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