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社会学研究所党总支开展第三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廉洁纪律和第十一章生活纪律。会议由总支书记李骏同志主持,办公室主任屠胤捷同志和总支宣传委员刘汶蓉同志进行导读并交流学习体会。
在党的廉洁纪律学习部分,屠胤捷同志列举了廉洁纪律的负面清单,结合社科院的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她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的六大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对领导干部,也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每一个党员都要加强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红线意识,坚守按纪律规矩办事的底线。交流中,她特别介绍了科研经费使用、人员招录、研究生招生等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的违规行为,警示大家时刻筑牢廉洁守法的底线,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在党的生活纪律学习部分,刘汶蓉同志详细介绍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并重点对新增写的关于“铺张浪费”和“网络空间不当言行”处分规定进行了分析。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党员干部重视和加强家风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生活纪律涉及党员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每个党员都要加强学习,以严明的生活纪律来锤炼个人的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总支书记李骏同志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再次强调了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重申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核心要义,以及与其他纪律规范的联系,要求大家结合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