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李舒涵:新质生产力与文化产业发展新方向

日期:2024/05/28|点击:11

在我国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方兴未艾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凸显了我国对通过新科技、新模式、新道路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随着新质生产力在文化产业领域的不断释放,我们正目睹着一场文化领域的深刻变革。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迎接发展新方向。新技术的崛起,特别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为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深刻影响着文化产业的产业结构、组织方式、产品体系、消费习惯,塑造着全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上海作为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亟须思考如何在新的变革中顺应时代潮流,充分利用新质生产力的潜力,推动文化产业向更加多元化的创新方向发展。

文化消费成为拉动内需的新引擎

内需是当前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从经济学角度看,文化消费的崛起反映了消费模式和结构的转变。随着可支配时间的延长,传统的生存型消费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强调个性化、审美化、体验化的文化消费成为消费升级的新形式。在人文经济视野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多样化、差异化的趋势,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消费市场愈发活跃。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政策方向,到全国两会明确各级政府的综合施策,以及数字技术赋能下的文化产业发展,都凸显了文化消费在促进内需、优化消费结构、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巨大潜力。

文化消费不仅是经济行为,也是社会行为。从社会学角度看,文化消费的兴起反映了社会结构和文化认同的演变。随着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动力作用的持续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出版、影视、艺术品、音乐、电影等,还涉及数字文化、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人们愈发重视文化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个性、情感体验。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业态、新模式、新供给不断涌现,推动了文化休闲、旅游出行等需求的集中释放。政府需从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能,发挥文化消费强大的产业链带动作用,带动相关综合性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激发文化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激发文化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是实现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依托新兴技术,上海文化产业发展迅猛,积极向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在市场要素、结构布局、产业主体、融合创新等方面为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积蓄了强大势能。轨道交通、移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突破,创新了文化 的再现和利用形式,颠覆了传统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模式。作为新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文化产业不仅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因此,相关文化企业如何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下保持竞争活力,不断进行技术、产品和业态创新,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首先,深化文化和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将文化科技融合寓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中,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为文化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文化创新项目的投入,持续优化创新机制,建立灵活、高效、开放的创新体系,通过明确创新目标、优化创新流程、强化创新激励,推动文化企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

其次,文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市场导向,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互动,深入挖掘消费者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策略。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策略,实现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同时,积极拓展新兴市场,为企业创新提供发展空间。

再次,文化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和行业优势,通过跨界合作、 整合、产业链延伸等方式,实现 共享和优势互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作者李舒涵,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本文刊于《上海宣传通讯》2024年第8期“本期策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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