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社科院〔2017〕330号:经研究决定:免去佘凌同志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沪社科院委〔2017〕049号:经研究决定:免去佘凌同志的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文字:|图片:|编辑: 返回顶部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