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已经形成了众说纷纭话医改的局面,其核心就是健康和医疗是福利还是商品?要政府还是市场?进行计划调控还是自由放开?从全球趋势来看,往往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几乎所有国家都选择了中庸之道,实行政府、社会、市场的混合供给模式,采取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法,在福利品和商品的两极中各自向中间靠拢。当然这种混合供给模式并非流行,其背后还是有理论根据的,根据就是健康和医疗本身是混合产品。
健康和医疗是私人性商品
健康具有一般私人商品特征,存在市场供需关系,健康既是一种消费品,也是一种投资品。
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是来自于对健康恢复的需求,对健康的其他投资,如保健和锻炼则是出于对健康维持和投资的需求。
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又来自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本原因是疾病的随机性和疾病所招致的损失,特别是疾病后为恢复健康进行治疗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它的需求和价格随着人们风险躲避的程度、随着事件发生概率和可能的损失程度提高而变化。
总之,健康带给个人的是直接的好处,而疾病则给个人带来诸多的损失。它根本上是私人性产品,需求往往会因人而异。
健康和医疗又是特殊商品
有效市场的标准假设是完全竞争、完全市场、不存在市场失灵,具有决定性的完全信息。而健康医疗产品市场不符合以上的假设。
首先健康和医疗服务市场远非完全竞争市场,存在市场进入障碍、有一定程度的垄断、供给者并非完全由利润驱动、服务提供者质量和性质有差异、医疗市场运行往往在不确定情况下进行。
其次健康和医疗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存在外部性和市场失灵。清洁的空气及水源和公共卫生系统,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对寄生虫宿主(如钉螺)和传染病媒介(如老鼠和苍蝇、蚊子)的控制,对传染性疾病的治疗,疫苗接种等预防性服务,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推广等都是准公共品的例子。
其三,健康和医疗产品不具备完全信息。
完全信息至少需要三种类型的知识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前景。只有具备以下五个条件,市场才会更有效:A.消费者具有更多的信息;B.能够低廉而且有效地获得信息;C.使消费者能更容易地理解所获得的信息;D.错误选择的成本较低;E.消费者偏好多样性。
卫生保健较少遵循质量信息原则:因为消费者信息比较贫乏;人们所需求的个人信息获得成本高;大部分信息(药品和医生治疗)是非常专业的;错误选择的机会成本可能很高(与生命相关联);消费者对价格信息也知之甚少。
特别是引入医疗保险机构后,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行为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产生了一些导致市场失灵的新的问题,产生医疗服务和保险需求方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以及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诱导需求。道德风险是人们投保后由于使用医疗服务所支付的边际价格为零或者很低所产生过度使用医疗服务的倾向。逆选择问题是由于参保人与承保人(保险公司)之间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保险公司低估参保人的平均保费,迟早会迫使他们提高所有参保人的保费;提高保费又使那些比较健康的参保人退出保险,造成健康人不断退保和保险公司保费不断提高的恶性循环,最终使医疗保险变得非常昂贵。诱导需求是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误导需求方,导致过度使用医疗半岛电竞官方网站首页下载安卓 和不必要的浪费。
其四,健康也医疗与人们的平等理念有关。完全市场提供和商品化的健康和医疗服务往往造成对穷人的忽视,造成社会不平等,因此许多国家把健康和医疗服务与社会追求收入平等、社会公平目标相联系。
政府调控介入为什么会失灵
正是由于以上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导致政府在健康医疗市场的介入。特别是对公平理念的信奉,导致许多国家的政府全面干预,如英国;有的把健康也医疗去商品化,突出其产品特性,甚至被当作福利产品来提供,如北欧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但效果又如何呢?如今许多福利国家所面临的困境和改革众所周知,说明了健康医疗产品完全作为由政府提供的产品或福利品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这个产品本身的混合性,以及政府作为提供组织管理者所固有的弊端。
原因之一:政府项目是花别人钱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从四种不同的花钱方式来分析政府福利项目的弊端,指出当人们用别人的钱为自己花费或者用别人的钱为别人消费时候,往往会没有约束或者不计后果,也无法监督控制,从而造成低效率,而所有的政府提供的福利品都陷入类似的花钱模式,因此是无效率的和失控的。
原因之二:信息问题难以躲避
从健康医疗产品的政府干预和提供看确实存在弗里德曼所预料的问题。政府的决策还是派别和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这在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但是更关键的还是信息问题。
信息是健康医疗市场的最大问题,即使政府调控往往也是无能为力。如全民覆盖的医疗制度能彻底解决医疗保险中逆选择问题,但无法解决存在于患者的道德风险(多看病、多用药)和医疗机构的诱导需求(多服务、多用钱)。特别是即使对公立医疗机构,由于价格、质量等信息问题依然存在,政府部门没法对其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其结果是或者由于费用控制意识单薄而导致医疗费飞涨,或者是由于控制太严而导致服务提供量少质差。再加上公立医疗机构没有竞争,本质上会漠视对不同病人需求的满足,运行效率低下,而政府监管机构和医院大家姓“公”或者相互之间存在人员、资金等联系,很难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
中国的医疗机构走到今天,不是仅仅由于“市场化”或“商品化”。如同分析指出的,任何健康医疗市场都不可能走到完美的市场作用境界,我们的健康和医疗领域离完全“商品化”有很大的距离,因为保险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等都是政府定死的。当然有人认为实际效果是定不死,灰色市场和灰色收入大有市场,于是提出应该管得更死,进一步控制。这个处方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信息,政府部门对此和市场比并无优势。而且中国目前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方法绝不适应进一步计划性管死。
原因之三:医疗公平难以惠及穷人
在健康医疗领域存在哈特反比保健定律,即人们对卫生保健服务的要求越大(通常是病贫交加的穷人),相同服务的质量就越差,服务也越不发达,这是导致政府为追求医疗平等而进行干预的根源,但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情况还是不理想,公共医疗半岛电竞官方网站首页下载安卓 总是流向富裕的城市中等阶层,而不是低收入的穷人;同时,治疗性医疗服务总是受到偏爱,而有效的初级医疗以及预防性服务总是遭到忽视。在中国的现身说法就是农村人口医疗遭遇轻视。
穷人医疗及其公平性惠及本来应该是政府干预的重点,但由于现实中穷人各方面都处于劣势,在政策制定中很难周全地照顾到他们。穷人在各个环节都会遭遇问题,在资金筹集上他们往往缴不起费用;即使在经费筹集可以免除,在现实的医疗服务中他们也往往无法获得平等的服务。如今的平价医院和病床的设想似乎试图在这方面进一步改进,为穷人提供福利性医疗产品。但是面对众多福利依赖观念强劲的民众和依然失控的医疗机构,平价医院的美好期望兑现的程度不知能有多大?
混合供给的医改路径如何实现?
第三条道路和混合供给
在欧洲,以英国为典型的国家提出了福利产品提供的第三条道路,认为社会保障的目标应该是鼓励人们从事工作以改变自己的处境,而不仅依靠社会救济而生活;提出平等的包容性,无责任即无权利,其重点是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第三条道路实质就是在国家干预与自由市场之间寻求"平衡"。
就卫生保健品提供和医疗卫生制度而言,发达国家40多年来各自实验了不同的模式,直到最近在世界卫生组织在1999年《迈向21世纪的健康新方向》报告中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就是提倡一个混合控制模式,即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想结合,同时保证无论贫富贵贱,一旦生病,每个居民都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是监督医疗服务市场运作以保障质量、公平与公正。
政府负责筹集卫生服务资金,而由民间机构负责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细分健康医疗产品
要实行混合供应就要确定政府供应和社会、市场供应的标准、界限和具体产品品种。不同供应划分的标准是产品的竞争性和可测性,分别都有高、中、低三个等级,由此就形成了9类不同的水平。
概括来说,竞争性强和可测性强的产品应该由市场提供,中等的由社会提供,低竞争性、低可测性的产品则由政府提供。
市场提供的产品主要有:第一类高竞争性、高可测性产品,包括消费品生产,零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他消费品生产,非技术性劳动。第二类中竞争性、高可测性产品,包括器械生产,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消费品批发,小额资本投资。第四类高竞争性、中可测性产品,包括非医疗活动(管理支持、清洁工作),常规诊断,医院服务,培训。其中的第二、第四类也可以由社会提供。
社会(非营利机构)提供的产品主要有:第三类低竞争性、高可测性产品,包括药品和高科技产品生产,大额资本投资。第五类中竞争性、中可测性产品,包括基本训练、技术劳动,管理服务,治疗干预、高技术诊断。第七类高竞争性、低可测量性产品,包括流动诊断服务(医疗、护理和牙科)。当然这类产品也可以让市场提供。
政府提供的产品主要有:第九类低竞争性、低可测性产品包括政策制定、监督和评估。第八类中竞争性、低可测性产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跨部门活动,住院服务。第六类低竞争性、中可测性产品包括高科技诊断,研究知识,高等教育,高技术劳动。只要政府有能力和方法监管得力,其中第六、第八类产品可以由社会或市场提供。
至于医疗保险,完全可以实行筹资和管理分开的模式,前者由政府进行,后者由非营利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进行。
表 健康医疗商品分类提供
| 高竞争性 | 中竞争性 | 低竞争性 |
高可测性 | 第一类 消费品生产,零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他消费品生产,非技术性劳动 | 第二类 器械生产,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其他消费品批发, 小额资本 | 第三类 药品和高科技产品生产, 大额资本 |
中可测性 | 第四类 非医疗活动(管理支持、清洁工作) 常规诊断,医院服务,培训 | 第五类 基本训练、技术劳动,管理服务 治疗干预、高技术诊断 | 第六类 高科技诊断,研究 知识,高等教育,高技术劳动 |
低可测性 | 第七类 流动诊断服务(医疗、护理和牙科) | 第八类 公共卫生服务、跨部门活动,住院服务 | 第九类 政策制定、监督和评估 |
政府监管:应变适应而非削足适履
长期研究东欧转型国家福利改革和医疗改革的著名经济学家雅诺什 科尔奈提出转型国家改革的九条经验之一也讲到,政府要扮演新角色,在福利部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立法框架,监管非政府机构,提供最后手段的保险和救助(如上述第就类产品),有责任保证每个公民都获得基本的医疗。具体来说首先政府必须建立合适的机构应对福利部门及其众多的分支部门,实行政府规制,这一功能又必须由申诉人和用户协会、媒体和文明大众的监管职能的补充。其次政府应该保证公民委托给机构管理的相关基金储蓄的安全。再者也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贯彻团结原则方面的作用,应当公开宣布政府救助来自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和支付给那些最需要的人的情况。最后政府负责健康医疗后还面临如何实施问题,即使大部分工作要由民间公司或各种团体组织的非盈利组织完成,并且主要通过市场协调,通过竞争来促进。因此对转型国家政府而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去适应新出现的机构,而不是以过去的思路和方法去要求和套用到新机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