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科研岗位职责,全面和客观评价科研工作绩效,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院自2003年起实施新的科研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我院《科研工作考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提高全院科研水平和加强科研考核工作,近日,我院决定对2003年科研考核积分前30名的科研人员予以张榜表彰,并对前10名科研人员予以国内休养奖励。 文字:|图片:|编辑: 返回顶部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 map